本网讯 通讯员乔秀玲报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6年6月30日及时准确的完成了年度结息工作。
2016年,宜昌中心共为中心城区及县市区9个营业部34.28万缴存职工结息11100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当日,利息已及时划入每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网络查询或柜台查询的方式对账户年度结息情况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