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督察集中巡查的函
鄂建函〔2017〕818号
黄石、黄冈市,恩施州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62号)要求,根据《2017年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拟定于10月19日至27日,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城乡规划督察集中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巡查范围
黄石市(大冶市、黄石市磁湖风景名胜区、大冶市雷山风景名胜区)、黄冈市(麻城市、武穴市、黄冈东坡赤壁风景名胜区、黄梅县五祖寺风景名胜区)、恩施州(利川市)。
二、巡查内容
(一)通过遥感监测提取的疑似图斑,重点督查是否违反法定规划的审批建设项目,以及建设项目违反“三区四线”等情况。
(二)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涉及城市“绿地”范围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开展本级城乡规划督察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三)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62号)情况,以及本级市、县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建立、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10月19日下午2:40,在省厅23楼会议室召开巡查前培训、部署会。(主要是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就集中巡查进行动员部署,以及对图斑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围绕我省规划督察制度建设、改进规划督察方式等方面,如何提高规划督察质量效果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10月20日至27日,分组开展集中巡查,具体到各地时间,由各巡查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各地。
四、巡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巡查黄冈市(麻城市、武穴市、黄冈东坡赤壁风景名胜区、黄梅县五祖寺风景名胜区)
领 队:省住建厅城管处(稽查执法处)处长 舒和平
省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员:丁大忠(组长)、张碧波
联络员:省城乡建设监督办主任科员 万会成(15927505006)
第二组巡查黄石市(大冶市、黄石市磁湖风景名胜区、大冶市雷山风景名胜区)
领 队:省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郑宜成
省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员:沈智新(组长)、陈华新
联络员:省城乡建设监督办主任科员 黎源(18672960946)
第三组巡查恩施州(利川市)
领 队:省住建厅城管处调研员 刘良栋
省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员:马跃进(组长)、马宏君
联络员:省城乡建设监督办副主任科员 郭材林(18107278571)
五、巡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各巡查组到达被巡查城市后,召开会议,由负责人介绍集中巡查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巡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地要按照巡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及相关资料。
(二)每个城市巡查结束后,由督察组集中反馈情况,对改进工作和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巡查报告,经所在督察组规划督察员签字。
(三)巡查组和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