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全部市政工程纳入规划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张燕、乔兆萍报道:为彻底扭转只把建筑物的建设纳入规划实施管理,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市政管网建设各自为政的现状,近日,保康县出台《保康县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把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热力管道、燃气管道等市政工程依法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规定》要求,县城乡规划局负责保康县中心城区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各类管线工程原则上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线型一经确定,不得改动。确需改动的必须经县规划局审定,其中重要的建设项目由县规划局报县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