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公积金中心深入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本网讯 通讯员张硕报道:按照省、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以“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着力营造住房公积金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廉洁从业的发展环境,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注重“四个到位” 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有影响、广参与
组织领导到位。随州中心党组召开会议,学习省、市专题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制度,按照分工联系对口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具体抓好联系点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各负其责,督促各岗位尽职尽责的工作格局,将履职尽责贯穿于各项业务、各个环节。
方案制定到位。随州中心制定了《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对象和范围、接受督促检查五个方面重点内容,以及方法步骤与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制订了时间进度表,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
宣传发动到位。随州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传达省政府、省住建厅分别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随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定志在动员会上阐明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对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布置,提出打造“惠及民生公积金品牌”、“廉洁安全公积金品牌”、“优质服务公积金品牌”的目标。通过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在办事处显著位置悬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宣传横幅等方式,营造人人了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查找问题。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班子分工,各自到分管的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调研,指导分管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工作中征求意见、上门听取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在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通过在营业大厅设置意见箱、在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意见箱、公布12329监督电话等方式,积极搭建政策咨询和意见反馈的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意见反馈及时。截至目前,共发放调查问卷表158份,收回118份,经认真梳理归纳和分析,共查找涉及公积金24项问题清单。二是制定了闭环式、全链条责任清单。中心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心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责任清单。制定了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共性和个性责任清单。切实扎紧责任闭环链条,厘清责任边界,促进工作人人担责、事事尽责、层层督责。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了各项问题和建议的分类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通过《随州日报》、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具体包括“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坚持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优化政风行风,从严管理”、“落实廉政责任,监督问责”、“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整改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开展“四大行动” 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见实效、提水平
开展“素质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制定了《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学习计划》、《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一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开设了学习讲堂,由分管领导、科室、营业部、办事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业务知识、政策调整进行系统讲解;开办了《公积金论坛》;开展读书活动等方式,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业务实践能力。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以来,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教育,中心党组举办了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业务学习16次。还先后邀请市纪委、党校、法制办专家教授授课5余场次。
开展“服务提质”行动,着力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6月份开始,结合履职尽责督促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严防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报、拖”行为,严防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从5月份起,采取电话抽查或现场问卷调查方式对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客户进行回访,回访比例要达到10%以上,了解群众的需求、意见和建议,掌握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并作好客户回访台账;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1453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开展“工作提效”行动,着力解决效能低下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纪要事项,通过询问了解、跟踪督办、定期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履职尽责办公室负责每月对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二是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周报月评年考”制度,强化对中层以上干部履职尽责监督,提高工作质效;三是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短信(手机APP及微信)服务、网银服务、网上服务、12329热线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还通过《随州日报》向全社会承诺办理业务的时限。
开展“四比四带头”活动,着力解决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按照随州中心制定的《关于开展“四比四带头”活动实施方案》,比学习,带头提高素质;比工作,带头创一流业绩;比贡献,带头践行服务宗旨;比作风,带头作廉政表率。将“四比四带头”活动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相结合,明确岗位责任目标,对科室、营业部、办事处和各岗位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综合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标准,通过平时考查和年终考核,对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设立文明科室(办事处、营业部)、党员先锋岗、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与绩效工作挂钩。
强化督查 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显特色、上台阶
进一步调整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按照“用足用活”和提高服务质效的要求,对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相关的政策规定、措施办法、申请条件、审批要件、办理环节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取消的政策障碍一律取消,该放宽的条件尽快放宽,该减少的审批要件与环节一律减少,最大限度地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加快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依据住建部、省住建厅文件精神,结合随州市实际,2015年以来已两次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十二项措施。为进一步全面放宽提取、贷款政策,随州中心已拟订了九条措施报请即将召开市管委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执行。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利民惠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15年上半年,随州市缴存余额16.09亿元,个贷余额8.12亿元,个贷率50.45%,个贷率占全省22个中心、分中心第6位,比2014年12月底增加2.47%。
加强合规化、标准化管理。一是推进业务办理管理制度标准化建设。将公积金业务办理管理纳入标准化体系建设,制订完善相关具体制度。每项业务做到有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有办理标准、有办理流程、有归档标准。如,贷款缴存业务分别制定了《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办理标准、业务资料归档标准》、《缴存提取业务操作流程、办理标准、业务资料归档标准》,会计方面分别制定了《公积金支票、网银转账操作流程暂行规定》、《会计凭证附件和业务档案要件分类细则》等。二是加强内审业务监管。全面落实《内审稽核工作规则》,以各项《业务办理制度》为稽核审计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会计业务的日常稽核监督,确保业务操作合规合法,对所有业务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三是实行每月对账情况报告制度和每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抽查和暗访相结合的监督制度,推动内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持续强化履职尽责监督检查。为促进各科室、办事处、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随州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定了《日常巡查督查制度》、《岗位服务质效电话回访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制订操作细则和考核办法,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业务办理、工作作风、服务质效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提高窗口服务标准化水平。为提高柜面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提升缴交单位和职工的满意度,随州中心制定《柜面规范服务标准》,确定柜面服务功能、服务环境、服务程序、服务礼仪、服务技能及服务监督应遵循的标准要求,柜面服务工作要做到三个最佳:营造最佳服务环境,展现最佳服务礼仪,提供最佳服务品质。服务效果要达到三个满意:缴存单位和职工满意,上级政府和部门满意,社会公众满意。推进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便民服务的有关措施,强化了服务监督的方式方法,改善服务窗口的环境和条件,并对窗口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
随州中心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管理。一是扎实开展效能督促。对业务办理效率、质量、窗口现场管理、文明服务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通报巡查情况。二是开展系统监控。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监督业务限时办结情况,运用视频监控监督窗口服务行为,运用服务评价器监督服务效果。三是开展外部监督。公布监督电话,邀请政务服务监督员现场检查。通过现场征求客户意见,填写意见单,进行网络、热线回访,开展第三方服务考评。考评结果及时公布,及时整改。四是按照建设公开规范的政务服务要求,规范窗口管理。窗口建设要逐步实现标准化,做到功能区域划分、标准管理、窗口设置标准化。实行服务评价制度。明确规定窗口服务管理各类登记内容,通过《窗口检查情况登记簿》、《窗口受理情况反映登记簿》反映服务情况。开展服务评测,制定《服务质量测评管理办法》,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