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落实指导灾后农房重建技术人员进驻汉源县做好对口援建的督办通知 鄂建函[2009]121号
各援建市建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对口支援汉源县智力技术支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9】29号)精神,我厅制定印发了《全省建设系统对口支援汉源县智力技术支援工作方案》(鄂建文【2009】62号)。要求各援建市在2009年4月25日前,将派遣指导灾后农房重建技术人员名单报厅村镇建设处,技术人员于四月底自行前往对口援建乡镇。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援建市未向对口援建乡镇派遣技术人员指导灾后农房重建工作。请有关市高度重视,迅速按有关要求抓好落实,逾期没有落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要求派遣技术人员务必在本月底到达对口援建乡镇,并服从汉源县规划建设局对我省派遣指导灾后农房重建的技术人员统一调配使用。派遣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到达汉源县时间请于5月31日前报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刘铁军 电话:027-68873038
汉源县规划建设局联系人:王魏
电 话:0835-4298881 13881615871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汉源县规划建设局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