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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企业1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6-06-26 09:03:34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06]8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3]51)和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2006]6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和建筑装修装饰企业10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经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查核准,取得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营业额排序在前40名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营业额排序在前20名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见附件一),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印发的《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办法》所确定的评选标准的要求。

(二)参评企业不仅要在经营规模、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经营业绩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三)诚信经营,且具有三年以上的建筑业经营经历,2005年度没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违规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申报阶段(时间: 2006年6月207月5。由入围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省管企业直接报省评审委员会。

第二阶段为评审阶段(时间:7620日)。由省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后予以公示。

第三阶段为公布评选结果和表彰阶段(时间:721731)。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评选结果并为获奖企业授牌。


  (二)评选原则及程序:
1
、 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2、 申报单位应按附件二、附件三的要求逐项填写《申报表》和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州)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3、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后,报省评选委员会评审。
  4、省评选委员会按照《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评选办法》(鄂建[2006]69号)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并在湖北省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和表彰,并授予奖牌和证书。

 

四、要求
  (一)组织开展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企业评选活动,加强对强势建筑业企业的宣传和推介,是塑造我省建筑业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从而提升我省建筑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将效益好、贡献大、信誉高、管理规范的企业评选出来。

(二)各有关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务必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电话:02768873333,传真:02768873358
   联系人:蒋新萍

 

附件1: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建筑装修装饰10强入围企业名单(暂定)附件1.xls

 

 

附件2:《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建筑装修装饰十强评选申报表附件2.doc


   附件3:湖北省建筑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建筑装修装饰十强评选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3.doc

 

 

 

 

                            00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