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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扎实做好汛期防汛防灾工作

2013-07-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袁平和、王学林报道: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和灾害多发季节。按照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住建厅要求,十堰市住建委迅速发出紧急通知,扎实做好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城建系统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高度重视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应对工作,认真贯彻省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应急管理机制,从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制度保障、物资储备、技术培训、责任落实、预案制定、工程隐患排查等方面认真分析,周密部署,充分准备。

  全面落实汛期防灾抗灾救灾责任制。十堰市住建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汛期防灾抗灾救灾应急管理机制,逐项落实建筑工程、在建工程、市政设施、供水排水、燃气设施、村镇建设等汛期防灾抗灾救灾责任人。由各县市区住建局长具体负责,落实好所属防汛工作。

  深入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时疏通城市排水管渠,全面检修城市排水设施,确保安全正常运转;对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袭的道路、桥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加固,并采取必要的强排措施,确保城市道桥运行安全;加强在建工地防汛、防风、防雷措施的检查,尤其是要将预防深基坑、高支模坍塌、外脚手架侧倒和高空防雷击等作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和取水口保护及备用水源储备,完善制水工艺,加强汛期水质检测,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确保汛期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对城市人行道、车行道出入口、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人流密集区的交通设施进行重点维护,对易发生积水的区域,安排专人值守,落实防涝排涝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做好汛期防灾抗灾救灾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保证联络畅通。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极端天气信息,加强对各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住建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在汛期一律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通信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