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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将重设

2013-07-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我国城市规模划定标准将重设
50万人以下为小城市 超500万人为特大城市

  记者近日获悉,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

  据介绍,《规划》中城市规模认定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与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以下提升至50万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万至50万上升至50万至100万,大城市从之前50万至100万上升至100万至500万。此外,增加对超过500万人的城市认定为特大城市。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