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第三批)的公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5号
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的规定,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有关单位建议,我厅组织专家论证,拟定了《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第三批),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3月30日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24楼
邮编:430071
联系人:李振
电话:027-68873063
附件:《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限制、禁止使用目录.doc》(第三批)
2013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