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6年度勘察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2007年季度报表的通知
鄂建办[2007]1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省属及中央企业所属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执行新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国统函[2005]197号文),决定对在我省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开展2006年度勘察设计年报与2007年季度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鄂勘察设计单位都要认真继续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2005版),严格按《年报制度》有关要求填报数据。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于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于
3、省属、国家部委及中央企业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务必于
二、各单位在进行数据填报时,要严格按要求填报。要特别注意每个指标的计量单位,合计指标与分项指标,表与表之间是否平衡。
三、年报季报上传方法如下:
第一步:将生成的文件选中,点击发送按钮
第二步: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网络申报,点击下一步(如图所示)
第四步:软件提示发送文件完毕即可,如下图所示:
四、各地、各勘察设计单位对此工作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负责,按时、真实、准确、清晰地进行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省建设厅将把各企业完成统计工作惰况纳入2007年勘察设计信用体系度向社会公布。
二ОО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