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有序开展城区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本网讯 通讯员王启志、荣伟报道:
成立组织机构 系统开展行动
为着力提升城区环境质量,推进美丽利川建设,利川市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城管局、环保局、宣传部、食药局、工商局、交警大队、运管所、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下发《利川市城区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通过“渣土、噪音、拥堵、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等五个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注重舆论宣传 形成浓厚氛围
该市在利用宣传车滚动巡回宣传同时利用电视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城区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的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和典型事例,采取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赢得了广大市民和施工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强化专项整治 取得明显成效
粉尘污染治理。一是与所有建筑企业和建设工地签订“呵护家园,争当文明市民”承诺书活动,张贴和发放宣传单(通告、公告)5000余张。要求各施工地和城郊打石场在进出场地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或立温馨提示牌。二是逐步规范管理渣土运输公司运输行为。对城区内所有从事散体运输的车辆实行登记制,要求统一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实行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监管制。对不覆盖、漏撒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三是部门联动治理粉尘污染。严格检查、跟踪管理驻点工地,做到建筑工地“开工六要素”不全的不准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四要素”不具备的工地,承运车辆不准出工地大门。四是狠抓对污染城市路面案件的查办力度。对途经城区的散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严格查处各类未按有关法规采取防遗撒、扬撒等措施的车辆。
城区交通整治。联合交警对清源路、胜利路、龙船大道、公园路、和平路、六合路实行单边停车,有效缓解停车难,截至目前,对乱停乱靠,依法贴单2055条,已处理547条,已上报交警1467条,待处理41条,交警处理260条。在清江大道、龙船大道、胜利路两边画摩托车临时停放线3000多条,有效遏制了摩托车乱停乱靠行为。
噪声管控治理。为治理城市噪音,抽调人员配合环保局开展城市噪音管控工作,实行分片包任务、全天24小时值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环境监测站利用噪音测试仪,对超标噪音当场测试、当场通知整改,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噪音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2015年开展了“环境噪音治理月”活动,对市区内学校、居民区、城市主要街道附近的噪音污染,尤其对生活娱乐噪音、建筑施工作业噪音进行重点治理。禁止居住、文教机关附近昼间的噪音超过55分贝。对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控责任人,全面落实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制。禁止22时至次日6时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对噪声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施工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2份,行政处罚噪音污染违法案件12起。
环境卫生治理。提高机械化清扫力度,每月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大冲洗不少于2次,组织人员对道路护栏进行2次清洗。开展了“让主次干道更明净、让背街小巷更洁净、让接头绿地更干净、让居民社区更安静”的“四净化”活动。组织群众和机关干部围绕“门前五包”范围开展了2次集中清扫活动。
市容秩序治理。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占道经营,严禁乱摆设点,严禁商铺乱牵乱挂。规范夜市,严禁占道撑杆搭棚,严禁临街饮食店油烟随意排放。共规范各种经营行为200处。
严格督查考核 强化行动保障
该市市委、市政府把“城区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城市管理检查考核范围,各责任单位坚持自查,城管委办公室每月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先后开展了2次集中督查行动,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各责任单位还充分利用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资源,将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归档,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了合力抓城管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