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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依法取缔8户夜宵摊点

2016-02-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月1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鹤峰县城管局依法取缔该县容美城区新民街8户占道经营夜宵摊点,扩大“六城”同创成果,提升城市形象。

  据了解,新民街共有占道经营的夜宵摊点8户,影响市容市貌与市民生活,在节前送达自行拆除占道经营棚亭通知书的基础上,2月14日,该局召开城市管理春季整治工作会,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占道棚亭进行一次性拆除。该县城管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前期工作铺垫和现场耐心劝说,拆除工作顺利,新民街占道经营的8户棚亭于当天19时全部拆除完毕。(陈勇、陈刚)

来源:恩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