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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村落需先“正名”

2015-05-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日前出炉,208个村落榜上有名。今后,广西将从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层面加强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利用。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精髓和中华民族的根基,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与自然生态景观资源,同时也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是传承乡村文化和记住乡愁的重要载体。但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很多传统村落在推土机下被摧毁,变成了城市的翻版,或者沦为没有人居住生活的“空心村”,遭遇了消失的命运,保护形势令人担忧。

  笔者认为,传统村落缺乏法律地位是造成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目前规定,很多传统村落既不属于文物古迹,也不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之内,仍处于可以随意被铲平的尴尬境地。广西发布传统村落名录,正是为传统村落“正名”,而从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层面加强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利用,无疑是给了传统村落一个法律定位和一把法律“保护伞”,值得点赞。

  另外,保护传统村落最关键的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因地制宜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让农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向城市看齐,重新焕发传统村落活力,吸引村民回村,让古村落真正“活下去”。(何勇)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