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创建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城市(县城)进行申报资格实地评审考查的通知
厅字﹝2016﹞862号
襄阳、黄冈、恩施、十堰、荆州、咸宁市(州)住建委、园林局: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创建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进行申报资格实地评审考查,时间从2016年9月5日至9月12日,具体到各地时间由专家组组长确定(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做好专家预审及实地考查的协调工作,保障实地考查工作顺利进行。此次考查活动专家组住宿及专家评审费由我厅支付。评审考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安排专家组入住高档酒店、宾馆,考查期间一律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工作餐;不得以评审费等名义给考查组成员发放现金或赠送物品;不得给专家组安排各类与考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联 系 人:徐俊
电 话:027-68873082
电子邮箱:yuanlinhubei@163.com
附件:1、专家组成员及受检城市(县城)名单
2、评审考查工作程序及相关事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8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