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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管进社区破解“老大难”

2018-10-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赵丽红、罗玲报道:2018年以来,咸宁市城管委进社区破解“老大难”。

  加大宣传,形成自治意识。加强对《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物业管理意识,加强业主自治管理工作,每个小区都要按要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创造条件引入专业化的物业公司开展服务。

    加强督导,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文件精神,梳理房产、城管、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部门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职责边界、管理权限,强化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职责。根据现状,已引入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城管部门加强了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监督,如:对碧桂园小区等热点小区违建问题,市城管委多次召开协调会、督办会,强力推进碧桂园违建拆除工作,指导印制《关于严禁在碧桂园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通告》、《致碧桂园小区业主的一封信》等发放到户。同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每周2次对市区小区进行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对于暂时还没有条件引入物业公司的小区,街道办事处要将其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体系,充分履行临时托管责任,同时,市城管执法委在做好全市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管理的同时,尽可能地兼顾对背街小巷和无人管理小区的管理。如:2018年各执法大队大力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不定期深入背街小巷无人管理小区,如:八一巷、南昌巷等老旧小区,清理垃圾死角、制止毁绿种菜、清理菜园、拆除违章搭建等,对小区管理起到规范作。

    加强执法,提升实际成效。一是畅通了案件举报受理渠道,物业小区管理人员可下载数字城管APP,可作为城市管理信息监督员,及时上报违法行为案件,市城管委及时派遣和处置,并对上报的信息按照《数字城管信息奖励办法》予以奖励;二是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依法立案,严格执法,对不服管理的个别行为实行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2018年以来,处置城区违法建设97起,其中涉及到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案件28起,拆除小区违建30户面积1565平方米。其中咸宁碧桂园(含温泉、咸安)最多,占17件。对小区非法设置户外广告、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毁绿种菜、占道经营等行为,只要接到投诉,市城管委第一时间现场查勘、做笔录、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强制措施,严格依法执法,如多次组织执法力量对碧桂园业主私自毁绿种菜、养殖家禽的行为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