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慰问信及推荐2016年度“优秀环卫工人”表扬对象的通知
厅字〔2016〕1011号
各市城管委(局),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6年10月26日是湖北省第十九届“环卫工人节”,为纪念和庆祝这个节日,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积极营造尊重、理解和支持环卫工人及其劳动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厅印发《致全省环卫职工的慰问信》,同时拟通报表扬一批年度优秀环卫工人。为做好表扬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
(二)在环卫工作一线岗位,具体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
(三)连续从事环卫工作5年以上。
(四)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在环卫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名额分配
全省拟通报表扬优秀环卫工人107名。仙桃、潜江、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直接从本级环卫部门(企业)推荐;其他市州应在辖区内各市、县、区环卫部门(企业)筛选、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要把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各市(县、区),督导各地通过召开环卫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开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并采取“群众广泛参与、行业内部公示、研究确定人选”等方式,公正、公平地做好优秀环卫工人推荐工作。
(二)各市(县、区)推荐对象确定后,请填写《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在相关栏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市(州)主管部门。
(三)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地推荐的表扬对象进行复核,在综合比较、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向省厅的推荐人选。
(四)厅城管处对各单位推荐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厅领导审定后予以通报表扬。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在组织庆祝我省环卫工人节活动时,请转达省厅对全体环卫工人的关爱、慰问之情。
(二)优秀环卫工人推荐材料包括: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一式两份,省厅审定后一份存档、一份反馈回报送单位)。表内各栏应填报齐全;总结的“简要事迹”应内容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三)各市(州)务必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优秀环卫工人书面推荐材料统一特快专递至省厅城管处(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厅城市管理处;邮编:430071;收件人:康忠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把电子材料发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李新俭、康忠荣;联系电话:027-68873487。
邮 箱:kang99999@vip.qq.com
附件:1、致全省环卫工人的慰问信
2、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名额
3、2016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1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