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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2016年1月公积金个贷实现“井喷”

2016-02-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杜莉报道:2016年1月,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火红开局,贷款发放再创佳绩,高达6.61亿元,为2189户缴存职工家庭圆了住房梦。

  2016年开局良好,得益于襄阳中心贷款政策的深入人心。一年来,结合全市房地产实际和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有针对地调整了六项贷款政策。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供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住房证明。

    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

    三是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过去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四是合理放宽贷款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是支持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棚户区改造通过货币化补偿的拆迁居民,可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缴存账户,连续缴存三个月后,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六是开展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业务。实行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异地缴存职工在襄阳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新政的实施,拉动了襄阳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