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城市棚改项目应免收行政事业费

2015-09-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今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确定为540万套。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还应一律免缴土地出让收入。此外,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韩洁、王镜茹)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