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较强降水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办〔2016〕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近期,我省已发生了较强降水过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还将有较强降水发生。按照《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前后较强降水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鄂减办函〔2016〕4号)要求,为加强住建系统应急防范和配合做好减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住建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此次较强降水过程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减灾委员会的要求,迅速对应对工作进行布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层层落实。
二、强化政务值守。要进一步树立敏感意识,强化24小时政务值守,特别是现场施工、供排水、供气以及老旧危房等,要密切关注气象灾害信息,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提前做好各项避灾工作。接到灾情要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强化应急响应。一旦接到或启动各类各级救灾应急响应,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减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并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迅速参与抢险救援,同时,要相应启动住建系统的相关应急预案,尽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