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房县: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选址进行中

2018-02-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胡小敏报道:为解决城区渣土无处可倒、随意倾倒的问题,2月26日,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蹇兴弟一行,前往具备处置建筑垃圾的三处备选场地进行实地踏勘。

  房县正在使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均属临时借用,尤其是大花沟建筑垃圾处置场。由于2017年9、10月连月大雨,进出路段出现垮塌,渣土车辆无法进入,倾倒的建筑垃圾无法安全处置,产生了一定的隐患。且现有的处置场所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城市建筑垃圾,因此春节前后多次接到城区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投诉,称无处倾倒小区内的装饰装修垃圾,急需新建或改造原有的处置场所。

  此次踏勘,主要从安全、经济环保及可行性三方面综合考虑,挑选最合适的场所,早日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