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鄂建文[2009]64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查,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决定对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
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申报内容 |
法定代表人 |
1 |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 |
朱民伟 |
2 |
湖北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
汪永禄 |
3 |
湖北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钢结构工程三级 |
徐忠平 |
4 |
湖北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新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钢结构工程三级 |
汪永禄 |
5 |
武汉市新磊置业有限公司 |
房建三级、装饰三级 |
刘志刚 |
6 |
武汉三镇利德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机电设备安装三级 |
韩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