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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鄂建文[2009]64号

2009-04-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查,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决定对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特此通报

附件: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

 

通报的6家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申报内容

法定代表人

1

湖北瑞丰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

朱民伟

2

湖北龙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汪永禄

3

湖北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钢结构工程三级

徐忠平

4

湖北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新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钢结构工程三级

汪永禄

5

武汉市新磊置业有限公司

房建三级、装饰三级

刘志刚

6

武汉三镇利德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