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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城建委依法整治建筑施工扬尘

2016-03-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连保华、陆菲、何飚报道:2016年以来,孝感市城建委掀起《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高潮,积极应对环境变化情况,依法治理建筑施工扬尘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新年后上班第二天,市城建委主任叶华召集市城建委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学习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研究建筑行业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及执法依据,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改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2月26日,孝感市城建委、市环保局联合召开了孝感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粉尘扬尘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滕刚市长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部署建筑行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工作举措;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做到搅拌机楼、粉料筒仓、骨料运输带、骨料堆放场全封闭;生产厂区要做好设备、地面、废料和下料口的控尘管理;混凝土搅拌车要做到外观整洁,全部安装防滴漏装置。孝南区、高新区、临空区建设局分管领导、15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汉十高铁2家配套搅拌站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三是组织城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学习培训,部署孝感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解读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宣读了《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整改工作方案》,传达了市政府关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市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城建委主任叶华指出,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更是应对当前该市大气污染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下一步,一要立即整改。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围挡、硬化、冲洗、降尘、覆盖、清运”这12个字的要求,3月底前,依照规定和标准,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全面整改到位;二要严管重罚。对拒不整改的,实行“零容忍”,严格依法依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持之以恒抓好监管;三要强化责任。城区所有在建项目要实行网格化管理,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并建立工作台帐。要加强施工扬尘的检查督办,组成督查专班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