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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公积金中心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12-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龚旭辉、雷春燕报道:近日,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授予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中心继市级文明单位、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后又一更高荣誉。

  自该中心成立以来,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窗口建设有机结合,围绕建设法治、责任、阳光、廉洁、文明、和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全面加强思想道德、业务发展、内控管理、政风行风、文明服务、党风廉政等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将文明创建的要求落实在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之中,将文明创建的成效体现在助推天门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上,走出了一条抓创建促规范,抓创建促服务,抓创建促发展的进取之路,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保持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飞跃发展的良好势头,塑造了天门公积金人管钱为民、服务惠民的良好形象。

  该中心将以此表彰为动力,继续坚持以服务保障住房、服务民生、服务天门经济建设为核心,以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扩面、归集提取、放贷回收等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文明素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