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面启动
本网讯 通讯员胡凯报道:9月3日,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会。会议提出,要率先在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城市,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宜昌城区全面铺开
根据公布的宜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方案,本年度将在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宜昌高新区等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居民小区和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具体为夷陵区区政府大院(含居民区)、区实验小学;西陵区市二十五中、铁路坝小学、香格里拉小区、西陵小区、桃花岭市委大院;伍家区实验小学、中南二号小区、碧翠园小区、桥头公园小区;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机关、深圳路小学、楠海花园小区。方案要求各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鼓励支持各区选择在社区试点垃圾分类。
据了解,此次试点将生活垃圾按照干、湿分为两类,兼顾资源回收。试点方案要求学校在各教室内配置干垃圾桶若干(可按资源回收物种类设置),每层楼固定配置湿垃圾桶;居民家庭在厨房放一只湿垃圾(厨余垃圾)桶,客厅或其它房间放置干垃圾(其他垃圾)桶;机关单位在各办公室放置干垃圾桶,在卫生间放置湿垃圾桶;居民小区和机关单位在小区内和办公院落的空旷公用场所各设置一组或若干组两至三只垃圾桶,其中一只投放湿垃圾,一只投放干垃圾,备一只放可回收垃圾(少数居民丢弃的可回收物品)。所有垃圾桶上均应贴上明显的规范标签。
试点采取分类袋装投放、定时分类收集垃圾的方式。小区居民可自行将户内垃圾分类装袋投入至小区内配置的垃圾容器内;机关单位应有专人将办公室和卫生间的干、湿垃圾分别集中收集投放于院内配置的相应垃圾容器内。学校每个班级每天应有垃圾分类值班员将本班级垃圾集中分类投放于校内垃圾集中点的相应垃圾容器内。而试点区域的垃圾由环卫专业公司分干、湿两类进行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