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出台加强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工作新举措
本网讯 为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近日,黄石市城建委出台了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工作新举措。
一是明确责任。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工作涉及质监、安全、市场、装饰装修等多个部门,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多头管理,该工作由市建委建筑业科统筹协调,质监、安全、市场、装饰等部门各负其责,实现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全覆盖。质监站负责下陆区和14个在建工地,安全站负责黄石港区、开发区和65个在建工地,市场站负责西塞山区和13个在建工地,装饰办负责全市其他装饰装修工程。
二是细化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从施工现场管理、工地环境治理、建筑垃圾处理等方面加强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工程责任牌,落实具体责任人,并采取硬质围挡,破损围挡广告全部更换为创卫宣传展板,其他公益广告全部擦拭冲洗干净。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工地环境治理上,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科学设置,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厕所、食堂专人负责,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厕所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必须及时清掏;在建筑垃圾处理上,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存放,覆盖处理,及时清运、消纳。
三是加强督办。市城建委创卫办和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督办考核专班,切实加强督办检查。要求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工地创卫和扬尘防治要求全面达标,督促各工地负责人和责任人加大工地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列明清单,逐一销号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必须停工,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予以严肃查处,记入不良信用“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确保如期完成创卫和扬尘防治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