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墙革办严格节能产品备案管理
本网讯 4月1日起,凡本县颁发的墙材产品备案证书一律作废,各墙材企业必须使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书,方被认可。这是谷城县墙革办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隔热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召开的全县墙体保温材料企业会议上作出的一项决定。会议还规定,对未取得《湖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应用证书》的产品,严禁进入建筑工地使用,对已在省市备案并取得推广证书的产品,积极推广使用。
3月26日至28日,该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节能办对全县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了大检查,为落实备案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现场整改,有力地促进了该县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来源:谷城县墙革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