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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城管一天制止10起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

2018-11-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谭华报道:11月2日,恩施市城管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队员正在制止随意焚烧杂物行为。

  当天下午3时许,该中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辖区松树坪戒毒所附近有市民正在田间焚烧秸秆等杂物,现场烟雾缭绕、浓烟四起。城管队员立即赶到火点,找到当事人,一同将火扑灭,及时制止了焚烧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您千万不能这样烧秸秆和垃圾了,这么大烟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当天上午,土桥城管中队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先后走访二十多家当地老百姓,给他们耐心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有关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期间,在辖区黄家峁与黄家峁子小湾区域,相继发现4处农户在农田里随意焚烧垃圾的现象,城管队员分别与随意焚烧的当事人用水和铁锹将燃烧的秸秆扑灭。

  据土桥城管中队队员介绍,进入秋冬季节,在恩施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部分居民为图方便,无视法律法规,随意在露天或农田里焚烧生活垃圾、秸秆、树枝、杂草、建筑垃圾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随意焚烧高污染燃料产生的烟雾和粉尘随风飘散,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还存在火灾隐患。若市民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其行为就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将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予以“责令清理、清楚,可以并处警告、10-200元罚款的处罚”。

  “仅11月2日一天就制止了10起随意焚烧行为。”据市城管执法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从10月初至今,市城管执法部门已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30多起,教育违规群众30余人,有效的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因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等造成空气污染,市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全市有关做好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要求,聚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宣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危害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接到投诉或者巡查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教育一起、处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