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中心率先在全省出台新政
本网讯 通讯员钟佳鹏报道:近日,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出台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从缴交、贷款、提取三大领域,为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搭建坚强的住房保障线。目前,此举在全省走在前列。
一是将缴交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劳动合同》文本,无论集体、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凡在人社部门备案签订用工合同的企业必须为所属员工依法缴交住房公积金。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员工可随时申请维权。
二是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可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付款比例由以前30%下调至20%,支取公积金后可贷款80%;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由50%下调至30%,支取公积金后可贷款70%。
三是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对拥有自主产权自住住房在装修时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5-2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
四是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偿还住房贷款、离退休、解除劳动关系、家庭成员遭遇重大事故(如大病)造成家庭困难、调离襄阳市以外可支取公积金的同时,新增加装修拥有自主产权住房、无住房租房、支付物业管理费也可以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