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市场“放管服”
本网讯 2017年3月,国务院决定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为做好资质取消后的有序衔接,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的“放管服”,保障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绿化工程招标中不再设置企业资质要求,强化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从业年限要求。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配套园林绿化工程投资金额超过200万的实施单独招标。
二是强化绿化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标准和流程,督促各方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检查,重点对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履行园林绿化建设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全市园林绿化企业、技术人员、业绩和信用等信息库,对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市场活动主体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公布,建立绿化建设市场信用档案,将信用信息运用到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和评标活动中。
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工程建设市场,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及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