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规划局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本网讯 通讯员唐金华报道:今年12月4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国家宪法日。为更好地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枣阳市城乡规划局以全市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市里统一按排部署,在朝阳路法治文化广场—尽水广场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该局精心组织安排,成立了宣传活动专班,制订《“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活动现场布置了1幅展台、4幅展板、1条“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枣阳”宣传口号横幅,将事先准备好的宣传资料展示到位,发放给市民传阅。这次活动重点宣传了城乡规划编制部分内容、《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重点内容、《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规划界定、规划定性和规划区内土地空间管制规定、枣阳市城区三级区域建设的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并给予了热情、耐心而又认真地解答。共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同时该局还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达到了增强市民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关心城乡规划、支持城乡规划、服从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