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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宣贯培训会的通知

2011-08-0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16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汉及省属设计、监理企业: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已于2010年8月18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门召开了全国宣贯会,要求各省在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管理部门中认真开展新规范的宣贯工作。为落实全国宣贯会精神,做好我省的新规范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设质量,我厅决定在武汉举办两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宣贯培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二、培训对象
    1、全省各市、州住建委设计科(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2、各市、州、县(市、区)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3、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
    4、全省各设计、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分期安排
    第一期:8月9日、10日,会期两天,8月8日下午报到。参加培训人员:全省(除武汉市外)各设计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技术人员。
    第二期:8月11日、12日,会期两天,8月10日下午报到。参加培训人员:全省各市、州住建委设计科(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各市、州、县(市、区)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武汉市设计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全省各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各地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各市、州、直管市住建委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人员,并统一报送回执。
    四、培训地点
    武汉紫阳湖宾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04号(省人民医院附近)。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收取培训费600元/人。
请参训人员填好回执(附件2),于2011年8月4日前传真至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人及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李振  电话:027-68873063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标准管理科(省造价咨询协会)
    王勇  电话(传真):027-51826497 15871479908
    紫阳湖宾馆联系人:付红
    联系电话:027-68885958(总台)   13098804360

附件:1、各地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xls;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xls;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质安总站、省造价总站、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