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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措施严打房产开发商“捂盘”行为

2006-07-13 08:30:0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从房地产有关部门获悉,武汉市将出台多项政策,规范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却捂盘惜售、房产中介机构吃差价等行为。

有关人士称,已接到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下半年开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专项整治。

《通知》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房产中介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将被依法查处等。

据了解,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拟订了内容相似的《通知》实施办法,捂盘惜售、无证销售、违规更名转让、二手房吃差价等,均在禁止之列。

此外,作为九部委新政实施细则的一部分,有关部门还将对经济房、廉租房建设、规范交易、稳定房价等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调整或明确。

对此,有开发商认为,不准捂盘将加大销售压力,特别是价格高、面积大的项目,无证不准做广告,有证后10日内就要开盘卖,留给我们的造势时间太短了

据介绍,捂盘惜售是各地开发商惯用的营销手段之一。

市开发办的统计显示,去年1~9月,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有338个,核准销售面积为802万平方米,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期却只有500余万平方米上市销售。

此外,截至昨日,我市今年共批准预售的项目有195个,但在网上备案上市的最高只排到第171号,至少有24个以上的项目因各种原因没有上市销售(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