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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行为超两次将公示

2008-09-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