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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强力推行城区“门前三包”管理

2014-09-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付宏才、付红莲报道:为加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日前,枣阳市出台了《城市管理门前三包办法》。

  该办法规定:由责任单位按管理部门划定的管理责任区,负责承担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管理、周边秩序管理等责任,市委、市政府定期检查督办、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要达到的3大项12小项具体要求,并要求做到“门前三包”工作做到“五到位”,即责任人到位、管理员到位、责任书签订到位、卫生设施(卫生工具、垃圾容器、塑料袋等)到位、管理措施到位。还具体明确了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建设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新闻宣传部门、商务局、司法局、财政局、街道办事处和“门前三包”管理员的具体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由“门前三包”管理人员及时向城管或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责任单位(或违章者)批评、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另外,重视“门前三包”检查考核结果的应用,建立“门前三包”专项奖励基金,每年由市财政划拨100万元,专门用于“门前三包”先进单位的奖励。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兑现奖惩。对市直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且排名前五位的分别给予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等次且排名后三位的分别给予处罚;对办事处、开发区被评为优秀等次且排名第一位的给予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等次且排名末位的给予处罚,并将排名和奖惩情况通过电视台予以公示。对市直单位及办事处、开发区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由该单位向市城管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对分管领导实行离岗专抓。对市直单位及办事处、开发区连续三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视台向全市人民说明情况,并实行离岗专抓。

  此外,实行两个一票否决:枣阳市还要求文明办在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申报文明单位进行审核时,应征询市城管委办公室意见,对“门前三包”工作不达标且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全市镇局级领导班子绩效目标考核范畴,年底在对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单位综合考评时,应征询市城管委办公室意见,对“门前三包”工作不达标且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