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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三季度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2016-11-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厅字〔2016〕105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6〕99号),我厅对2016年三季度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三季度,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共报送政务信息180条,较二季度减少82条,环比下降31%;市州住建部门共报送政务信息1451条,较二季度增加17条,环比增涨1%。其中,厅门户网站采用650条,湖北建设信息网采用1614条;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31条,长江云客户端采用67条;上报至省委省政府各16条;住建部门户网站转载26条。
  在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中,完成报送计划的9个,占33%;未完成报送计划的7个,占26%;未报送的11个,占41%。报送量前3位分别是省建设信息中心,省质安总站,办公室、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并列3位);总分前3位分别是省建设信息中心,办公室,城市建设处、省质安总站(并列3位)。
  在市州住建部门中,完成报送计划的25个,占26%;未完成报送计划的23个,占24%;未报送的49个,占50%。报送量及总分前3位分别是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区总报送量前3位的分别是随州,宜昌,孝感。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没有组建专职工作队伍,长期不报送信息。截至2016年10月底,在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中,二、三季度均未报送的9个,占33%;在市州住建部门中,二、三季度均未报送的36个,占37%。没有报送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及政务信息专职工作人员信息的市州住建部门仍有65家。
  (二)信息质量不高。从整体来看,工作动态信息多,综合调研信息少,未能围绕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需求编写信息,参考利用价值不高。有的信息不属于政务信息的范畴,有的信息格式不规范、主题不鲜明、重点不突出,有的信息直接从工作报告中截取,有的用媒体发布的信息充数,有的甚至用“一句话新闻”应付差事。
  (三)时效性不够强。大部分单位都存在报送不主动、不及时的问题,报送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有的为完成报送计划季末搞突击,有的固定周期报送本单位工作简报,导致一些特色、亮点工作错过宣传、上报的最佳时机,无法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新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住建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编写信息,及时准确反映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措施、重大项目落地情况,结合实际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经验做法,反映基层和企业实情,更好发挥“第一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每月至少要报送1条政务信息,市州住建部门每月至少要报送4条政务信息。同时,各单位要结合省厅每季度政务信息报送责任分解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指定内容。
  (三)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分级统计通报、考评制度。考评结果直接与住建系统年终各项评比工作挂钩,对工作计划未完成,或存在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重大信息等情形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厅机关行业主管处室要对本行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督办、指导,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四)请尚未报送《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全省住建系统移动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登记表》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指定2名综合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熟悉本单位主要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务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1732693924@qq.com)。

  附件:1、2016年三季度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采用及排名情况.pdf
        2、2016年三季度未完成报送计划的单位.doc
        3、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4、全省住建系统移动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登记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1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