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12]17号
应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现予注销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工程监理资质。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