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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2017-06-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210号

各市、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社区骨干队伍集中培训的通知》(鄂组通〔2016〕8号)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定于6月份在武汉举办一期全省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省级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27日至30日,26日下午18:0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培训对象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原则上参加过2016年示范培训班人员,今年不再重复参加;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房管局(建委)物业科(处)相关负责同志。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本次培训重点解读《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突出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培训内容。重点对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三方联动”服务机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内容进行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2.本次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和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共同组织。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谈、座谈讨论、典型发言、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事项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房管局(建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的培训名额落实培训人员,并于6月1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具体报名表详见附件3)。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房管局(建委)物业科(处)长,要负责本地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活动。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需自带《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
  3.本次培训班参训人员由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食宿,差旅费自理。
  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027-68873048,邮箱:
471974420@qq.com

  附件:1、全省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企业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2、全省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企业负责人示范培训班课程表.doc
        3、全省业主委员会主任与物业企业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