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房管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市房管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列报道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市房管局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初步形成了“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该局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以上率下,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房管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等相关议题6次。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每逢节假日等关键节点,早打招呼早提醒,逢会必讲,不厌其烦,持续释放违纪必纠、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面对面约谈党员干部40余人次,到分管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座谈20余次,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实地解决单位难点问题30多个,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局党委组织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贪路无归》、《贪途欲海无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学习市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制作廉政展板5期,发放廉政短信200余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到位。市房管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职前廉洁谈话、诫勉谈话、干部离任审计、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财务监督检查等党内监督制度,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创新检查考核方式,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定期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述职述廉。年初,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局23个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5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6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3名科所负责人在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公开述职述廉,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得分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靠后的科所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7月中旬,局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3个单位下发《整改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主动作为,强化责任督导,及时发现问题,严查失责行为,督促整改落实,传导责任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实行周明察、月暗访、季通报,保持有效震慑。上半年,局纪委开展明察暗访22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7个,下发情况通报2期,通报曝光3个单位34名干部职工。
源头防腐,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市房管局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从决策原则、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提高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民主性、有效性。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市房管局印发《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作风建设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印发《市房管局履职尽责责任追究办法》,列举履职尽责责任追究的十种情形,明确履职尽责责任追究的十种方式,提出履职尽责责任追究的三种处理办法,规范了履职尽责责任追究结果运用及追究程序,促使全局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在财务管理方面,市房管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李新华、冷冰)
来源:十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