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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2016-11-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38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委)、房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根据气象分析,预计我省今年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略偏低,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有明显的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过程,最冷时段可能出现在1月中下旬和2月上旬,极端最低气温北部-9℃-10℃、南部-6℃-7℃;降水量鄂东南偏多1-2成,其他大部地区偏少1-3成。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做好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安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对有关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为扎实做好雨雪冰冻以及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认真总结和吸取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严格执行《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保障工作。城市供水、供气企业要加强对管网设施的巡查检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要提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管网设施在受冻和融冰过程中受损;要做好有关设施设备及其零(配)件的储备和调配,一旦发生故障及冻裂泄漏事故,要迅速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停供现象。各地要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供气气源、供暖燃煤等情况的指导和监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市自来水、燃气、燃煤的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严密防范次生衍生事故和灾害。各地要加强对恶劣天气下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和督促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现场及农民工集中居住区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等措施,一旦遇有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住房建设部门要对今年因灾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无房可住和地处危险区域的人员,纳入到冬春生活救助范围,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所需临时安全住所。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单位要督促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单位提前做好危房排查和加固工作,及时清扫大跨度轻型屋盖、砖木结构房屋顶积雪,防止发生垮塌事故。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除(融)雪(冰)机械、药剂的储备调配工作,及时清扫和处置城市道路桥梁、过街天桥上的积雪和覆冰,确保出行安全。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要加强对桥梁结构受损情况的检查,及时做好应急加固、抢修工作,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畅通。城市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景区内道路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不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必要时暂停部分险要景点开放,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对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或事故,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要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扎实做好应急装备、物资、设备、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稳定。请各地住建系统及时将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告省住建厅行政值班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