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通知
鄂建办[2011]265号
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及时掌握我省各城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县级市认真做好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CPI涨幅的统计和收集工作,并填写《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
二、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 2012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研究制定情况,以及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拟采取的措施形成简要书面汇报材料。
三、各市、州将本地区(含所辖县级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表》和书面汇报材料收齐后, 于2012年1月16日前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南027-68873068,传真:027-68873056。
附件:《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表.doc》(可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通知栏下载电子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