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与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公积金贷款与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新政10日起实施 余额多时间长,贷得越多
近几天,多家银行传出公积金政策要收紧消息,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从3月10日起将实行新版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则,首次将贷款额与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
可贷额度将与缴纳额相关
现在市民买房能贷到多少钱公积金,主要与自己及配偶缴纳的公积金多少有关,缴的越多可贷到的钱也就越多。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缴存账户余额纳入计算系数
“新政”增加了可贷额度的计算方法:可贷额度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据公积金中心介绍计算方式是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这也就意味着夫妻如果公积金缴纳比例高,账户余额多,那就比缴得少的能多贷到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解释并非“劫贫济富”
对于“新政”规则,网友“天堂”说:以账户余额作为贷款评判标准之一有“劫贫济富”之嫌。现在私营企业员工每月的缴存额在300元以下的不在少数,一年也就3000—4000元的余额。而一些垄断性单位的缴存额高,一年可能好几万。结果,最需要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低收入者可贷额少,而收入高的人可贷额却高。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就此解释,设定账户余额和时间,更体现公平。因为有些人通过提取、还款等方式用过公积金了,账户余额少了,就应该少贷点。另一方面,即使职工缴存的多,也不是多缴多贷,而是综合计算。
3月10日前接件的按老政策办
对于政策过渡期,公积金中心表示,自3月10日起,公积金中心新受理的公贷业务,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将按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执行。3月10日前,各贷款经办银行已受理并在公积金系统录入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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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余额越多贷得越多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缴存时间6至12个月为0.7,12至24个月为1,24至36个月为1.2,36至60个月为1.5,60个月以上为2。
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 可贷最高额不超房价八成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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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突击缴存套贷
一次性补缴6个月不能办贷款
该市近来查处了以突击开户、突击缴存公积金的方式获取公积金贷款,牟取不当利益的案件。对此,此次“新政”规定不能通过一次性补缴6个月公积金获得贷款,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方可。
公贷利率比商贷低很多,并且对二套房审核相对宽松,购房者千方百计用公积金,但不少人事实上并没有缴纳公积金,无公贷资格,一些不法中介就从中操作,将“客户”挂靠到一个公司名下,突击补缴6个月公积金,获公贷后停缴,骗取公贷。
“新政”规定,对于新参缴公积金职工,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并且不能一次性补缴,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才可申请公贷。
现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则可正常申请贷款。如果是外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要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才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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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狠招”治套取公积金
房屋半年内再交易 6个月后才能提公积金
此次“新政”,公积金中心着重对违规套取公积金政策的行为,采取了多项限制性和惩罚性打击措施。
现象一:小户型重复交易套取公积金
打击措施:同套房屋半年内二次过户不能立即提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总的原则是购房才可以提取,一些没有购房需求的人为了提取公积金,就找中介违规提取。很多违规中介将价格便宜的小户型房屋做“托”重复交易,造成购房事实,当事人只需要付出很低的交易税费,就可以不断套取公积金。
对此,公积金“新政”进行了限制,从现在起,凡半年内同一套房屋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两次以及两次以上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公积金需在“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现象二:伪造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
打击措施:全市核查追退所提资金
现在买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后,如果要每隔3年提取一次,必须办理“两证”。由于办“两证”动辄要数万元,有职工就找中介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提现。
对此,公积金中心组织专班到各银行,对凭房屋“两证”提现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新政”明确规定,凡缴存职工主动寻求不法中介造假提现的,将通报职工所在单位,对拒不退回所提资金的,停止该职工在5年时间内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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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否认调控升级
今年公积金仍将“应贷尽贷”
最近全国多个城市收紧了公积金政策,此次武汉出台“新政”是不是也意味着该市掀开了新一轮楼市调控?武汉公积金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此次“新政”并非是调控升级,今年该市公积金仍将“应贷尽贷”。
春节后,广东东莞、浙江金华以及江苏昆山等城市先后发布了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分别提高了首套房首付,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这与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地纷纷松绑公积金政策形成反差。
在武汉,近一周来,楼市频传“公积金收紧,调控升级”的消息。多名购房者向记者反映,银行以政策有变动为由暂停了公积金贷款,要等3月中旬出台了新政策后才开始办理。对此,公积金中心及时应对,提前将酝酿的政策发布。
此次公积金“新政”是不是意味着该市楼市调控升级?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解释说,“新政”并不是调控升级,是对目前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操作进行规范,公积金核心政策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都没有调整,该市今年公积金政策的总体方向仍是“应贷尽贷”,政策会保持连续性。(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