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2]2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12〕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2012〕33号)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