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鄂建办〔2016〕1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有关规划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要求做好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将于近期组织举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自愿原则,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组织本级和所辖县市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第二期培训,于4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我厅城建处,由我厅统一报名。
联系人:宋智宇
电 话:027-68873027
邮 箱:466813726@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