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无房户连缴3月公积金可提取付房租
《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24日,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意见中提到,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可用公积金支付租金,承租人子女也有望享受就近入学。
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随着武汉近年来的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租房需求一直有所增加。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武汉总租房人数达到68万人。截至2016年8月底,武汉租房房源总数达到158,448套,新增房源数量为46,983套。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者新建住房,以先租后售、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等方式,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租赁地产。
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出租自有住房。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市场增加供应。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或者长期租赁闲置的非住宅项目,将其改建为集中式公寓,并调整相关规划手续。
允许通过规划论证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每年每人可提取一次公积金交付房租
住房租赁也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经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用于支付房租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记者拨打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向相关客服人员了解了操作流程。提取公积金交付房租需要两个资料,一是找单位开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盖章,第二,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每年每人可提取一次,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最多可提取2.4万元,未婚职工每年最多可提取1.2万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常性的提取公积金对以后的购房贷款存在一定影响的,影响主要在于贷款是公积金里的余额。据了解,其他同等条件下,若公积金余额较少,能贷款的额度是有限的。所以,提取公积金的市民们还需谨慎。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按照《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享受在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政策较好地响应了此前全国租赁市场的政策导向,符合12城租赁市场改革的精神。文件中的内容体现了对于租赁市场推动的各类优惠政策和支持政策,对于武汉租赁市场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类似的政策内容,也有助于当前对冲武汉的高房价。对于租金的支付来说,本身也解决了租赁期间的居住问题,另外这是一种消费模式的转变,有助于降低贷款的压力,适当给予更多时间准备购房资金。对于此类征求意见稿来说,预计后续基本上会成型,变动的可能性不大。(江楚雅、柳莺)
来源:长江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