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监督
本网讯 通讯员陈隽勋、陈红报道:针对近期咸宁市持续高温天气,咸宁市住建委采取积极措施,督促落实施工企业各项防暑降温和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高温酷暑时期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和安全。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暑降温、建筑消防等工作,改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设施、防护用品,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安全帽、安全带必须规范佩戴。
二是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在建工程项目每天上午11点至下午3点的时间内不得进行施工层作业。气温达到37度及以上时,停止室外施工作业。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等措施,晚上施工不得超过十二点,防止施工噪音扰民。
三是严格动火操作人员的管理。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等规章制度。在生活区、配电室、木料加工区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和燃爆隐患。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吸烟区域,不准乱丢烟蒂。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安排动火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对施焊作业点下部有易燃物品时,应加设防护盖,并在施焊作业结束后,要做好消除火种工作。
四是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中暑、食物中毒、建筑消防等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及时灌输自救、互救等常识,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建筑消防急救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