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今年6月,我厅对1170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具体结果可登陆“湖北省建设厅”网站查询,网址:www.hbsjst.gov.cn)。有关企业和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自即日起15日内向我厅申告,逾期不予受理。
对参加了本次监督检查但检查结果“基本合格”的,给予一个月(2006年10月8日至2006年11月8日)的整改期,对未按规定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予以降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对已列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监督检查的“不合格”企业,直接注销资质。
对已参加了本次资质监督检查但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给予两个月(2006年10月8日至2006年12月8日)的整改期,对未按规定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予以降级或取消资质。
特此公告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