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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

2015-01-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杨贤齐、温莹报道:近日,丹江口市出台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新的租金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所处地段不同分为2元/月平方米、2.2元/月平方米、3元/月平方米(高层电梯楼)三个标准;小区配建和收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参照同地段、类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其他单栋改造的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一律以2元/月平方米收取;廉租房租金标准仍按现行标准不变,即0.7元/月平方米。

  自2007年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丹江口市共建设廉租住房1687套、公租房1400套,累计发放补贴5190户,有效缓解了该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此次新的租金标准的出台将推动该市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