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开出市容环卫责任区首张罚单 上限处罚500元
金碧嘉园物业乱堆放垃圾
宜昌市开出市容环卫责任区首张罚单 上限处罚500元
本网讯 通讯员龚万柏、黄玉莲报道:5月8日,宜昌市西陵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武汉金碧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开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宜昌市实施《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后,因不履行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开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单。
5月5日,宜昌市城管委城监支队在接到市民反映陶珠路步行街靠江边围墙内奇臭无比后,立即督办西陵区城监大队依法查处。据调查,步行街物业管理责任主体武汉金碧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在其闲置的待开发地块私自设置垃圾容器作为步行街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点,因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不到位,场内存在大量暴露垃圾未及时清理,产生恶臭异味,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依据《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四条之规定,西陵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第0003233号),处上限500元罚款。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作出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的书面承诺,同时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严防此类现象的发生,并对现有垃圾转运形式进行了调整,采取垃圾桶直运方式减少滞留,依法在银行缴纳罚款。目前,该地存放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据了解,城市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宜昌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将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倒逼责任人履行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