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申报材料的通知
鄂建文[2013]103号
各市城管局(委),随州、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和《2013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今年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为开展好这项工作,现将报送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10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表,申报道路的街景(户外广告)规划或设计,政府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交通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创建计划方案,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材料(3000字以内),并附市(州)检查考核评分表、市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命名文件、新版城区交通地图(注明道路位置)、道路全景照片及主要节点的图片资料等。
三、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可直接送往或者邮寄至省厅城管处,地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
四、相关要求
(一)2013年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应在2012年、2013年开展创建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报送。
(二)上年度落选的道路本年度可继续申报,上年度已命名的省级示范路,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但应当进行复查和自评。
(三)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逐项整理后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可编辑为一路一册,也可多条道路合编一册,申报材料封面名称为“某某市(州)2013年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申报材料汇编”,超期未报送申报材料或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评选。
(四)其他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执行,现场考核和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侯继光 电话(传真):027-68873488
谢 锋 电话(传真):027-6887332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