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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2010-03-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0]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查,武汉中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洪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飞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在申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武汉中南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洪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飞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资质  管理  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